有親戚關係更不能助選

立法院審查通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打算將公務員不得助選之規定,放寬為可替二親等以內的血親或姻親助選。

這根本是在製造國家動亂。

國家對公務員最基本的求之一,就是利益迴避。身為公務員,如果一個跟你沒有直接利益關連,只是理念相近的候選人,都明文規定不能去幫他站台,那為何有著明顯利益關係的親屬候選人反而可以?

何況廣義的公務員定義裡,約聘僱及臨時人員都算是公務員,而大家都知道政府機關裡面的工作人員,那種由利益與裙帶關係近親繁殖的數量相當龐大,你這下放寬讓這些公務員可以助選,根本是在踐踏行政中立,更不用提這些人可以還會成為選務人員。

在依現行規定,所有公務員都不能為候選人助選的情況之下,國民黨都能製造一堆敗壞選風的惡行了,如果放寬讓親屬可以助選,台灣的民主還要倒退幾年呢?

台灣真的越來越跟中國接軌了,馬政府九為了讓台灣被中國併吞,還真是盡心盡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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