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制憲獨立建國

因為賴清德院長在立法院一席話,國內政壇再度引起不小漣漪,畢竟這是你想掩蓋也掩蓋不了的高層公開宣言,中國跟統派媒體這下不能裝傻淡化,只能抓狂反擊了。

但其實不滿的人不只統派,畢竟統派會不爽是一定的,既然要說出來,擺明就是故意要上他們不爽,如果能氣死那就更好了。

可是,獨派也有很多人不爽,這部份就比較有趣了,原因也不難理解,因為朱立倫立刻用「類似」的句子公開宣言,何況馬英九當年也說過「類似」的句子。

問題在於,統獨是兩個互斥的價值觀,沒有中間可言(所以如果有哪個人說他在這個議題上面是中立的,你可以直接認證他是個奴才廢物,百分之百不會錯),為何從兩個陣營的指標性人物可以同時說出來?



我想,是來釐清下這些觀念的時候了,當然,這是我的觀點,你不見得要跟我一樣,反正也跟我無關就是了。

事實:
  • 關於台灣的「統治權」,古時候並未有全面統治的政體,僅有原住民各社,屬於分裂狀態。
  • 台灣早期殖民政權有荷蘭、西班牙等歐洲國家,且殖民範圍大多僅限一城或一區域,另有部份來自日本或明國的海盜,並非政權組織,也沒有建立殖民政體,統治主體依然屬於台灣原住民各社,依然屬於分裂狀態。
  • 台灣第一個有東亞大陸淵源的統治政權是東寧王國,但東寧王國僅佔據台灣西半部一部分,並未取得「台灣全體」統治權。
  • 台灣第二個有東亞大陸淵源的統治政權是清國政權,但清國政權同樣只統治台灣西半部一部分(比東寧王國大一點),並未取得「台灣全體」統治權。
  • 台灣第一個取得「台灣全體」統治權的政權是日本國,但他「承接」的只有清國統治的西半部,全島統治權是經過「征戰」取得。
  • 二戰後,日本向「盟軍」投降,盟軍「授權」中華民國「託管」台灣,但在中華民國於東亞大陸的政權被消滅之後,轉而「佔領」原屬託管性質的台灣,簡單說,中華民國是非法取得台灣統治權。
至於什麼中華民國繼承清國之類智障說法就少拿出來丟人現眼,清國是曾經東亞大陸東部的東北方「殖民」政權,跟「原生」自東亞大陸東部的中華民國政權沒什麼繼承關係。(接手掌管不叫繼承,倒是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地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是真的,單指聯合國席位喔!至於朝代的說法更是北七到不行)

到這邊為止,我先說明一下,基本上除了原住民原有政權,上述所有外來政權都沒有經過台灣人民意思表示同意,就算號稱因條約取得台灣統治權的日本也一樣,因為他因條約取得的也只有西半部(原清國統治區域),所以通通算外來的殖民政權。附帶一題,我沒辦法證明早期原住民各社就是自然發展出來的政權,理論上應該有有殺伐,不過部落的政權觀念與現代政權觀念不大相同,暫不處裡這種疑義,你硬要說就算是原住民政權也是外來政權,反正大家祖先都是東非人,我沒異議。

另外,不少人覺得中華民國目前仍屬於「託管」狀態,這種描述本身是有問題的,待會會繼續解釋。

至於覺得中華民國合法擁有台灣、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自古屬於中國的,這種人有大腦病變自己去死一死,懶得跟這種人費唇舌了。

總之,上面各項可以看到所謂統治台灣全體的政權,沒有任何一個可以算是合法取得統治權力的,包含台灣現存統治體制--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的領土已經全部消失,簡單說,他是個已經亡國的政權,但他依然是個政權,就像達賴的西藏政權。是的,亡國了,但政權還在,因為他佔領了原本屬於託管性質的台灣,這時候實在不宜繼續宣稱台灣只是被中華民國託管,一來中華民國實際上是「亡國」,二來他哪有本事「接受盟軍委託」,他是直接佔領台灣,然後採用殖民體制寄生在台灣。(這一點有些法理派的人會一直糾結在文件的內容上面,但請多關注懷在這片土地上活生生的人遇到的實際狀況與意志表示好嗎。)

注意,是「採用殖民體制」(雖然母國已經亡國)然後「寄生」在台灣。但我們無法否認,這個體制的確是有效統治「台灣全體」的政權(有效不見得代表合法)。

於是這裡呈現一個弔詭的兩種陳述,卻同樣成立(然後同樣不完整),一是目前事實有效統治台灣的政權叫做中華民國政權,二是中華民國對台灣的統治屬於非法統治。

「事實統治」跟「非法統治」並存,這跟黑道實質統治夜市,但夜市並非由黑道合法統治有點類似,不過也只是類似,台灣的狀況當然更複雜就是了。

請問賴清德跟朱立倫說「中華民國事實獨立」這件事情是一樣的嗎?當然不同,這時候統獨雙方價值觀就是釐清事實的重點。

獨派的賴清德表達的,是「中華民國政權實際上的確『單獨』且『實質』統治台灣,與『現有』東亞大陸政權,也就是『取代』中華民國政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關』。」--尤其民進黨政權的確是本土政權,公民的意思表示才是最終判決,民進黨政權的確是台灣全體集體意志選出來的合法政權,差別在於中華民國體制本身是非法的。所以,當民進黨說中華民國「事實」獨立(請注意事實這兩個字被刻意加入),然後說國際的認知叫「台灣」,其實是沒有錯的陳述,雖說我們希望他多說出中華民國是「非法」統治這段,不過站在執政黨的立場這句話的確不大好說出來。

統派的朱立倫表達的,是「中華民國『合法』統治台灣,中華民國尚未『滅亡』,與現有東亞大陸政權的有效統治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重疊而且還更大』。」但我們知道這句是謊言,而且很危險,因為你宣稱擁有別人的領土,這根本是挑釁。更糟的是,國民黨想把原本不屬於中華民國領土範圍的台灣暗渡陳倉變成中華民國領土一部分--然後轉送給「繼承」中華民國政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超賤的啊!

至於搞不清楚的人,你不是因為中立或者不碰政治好乾淨,你只是奴才而已,你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有夠丟臉,沒錯,比統派還要丟臉。

於是,我們發現目前台灣的處境很麻煩,一個殖民政權在失去母國之後佔領台灣,成為實質統治政權,然後還有更有趣的一點,這個殖民政權的殖民體制居然透過公民直選,把自己的統治權丟掉,選出本土政權來。

從這邊開始,我們真的要務實一點來看待問題,當然,中華民國的確是非法統治台灣,但他也的確透過公民直選,跑出一個本土政權來,而且似乎有機會長期執政。

只是「有機會」,還不是「永久」,而這是必須改善的問題,也是我們面對最重要的問題。(那種覺得講台獨不如講經濟的智障,就是搞不懂成為正常國家對經濟有多大好處,因為他們只是奴才,那懂什麼經濟。)

當然,我指的不是要讓民進黨永久執政,這絕對違背民主政治的原則。我指的是如何確保本土政權的永久執政--也就是徹底根除統派政權除反執政的任何希望,因為只要你是統派,你就是殖民政權,你就是非法政權,你沒有統治正當性,你應該被解散清算,你根本沒資格成為合法政黨。

很多人愛舉其他國家例子,但對不起,那叫例子,然後台灣未來也是人家的例子,不要妄自菲薄。其實光政黨輪替讓民進黨上台(雖說曾被復辟,但又拿回來),就已經是台灣比人家厲害的一點了,而我們要確保統派永世不得超生、死盡滅絕。

至於什麼統一也是言論自由,你自己去搞對加錯除以二的假中立好棒棒腦殘遊戲吧!

台灣要如何擺脫殖民體制?無非是正名制憲獨立建國八個字,這八個字可以拆開說,但連在一起比較完整,至於有些糾察隊認為裡面某些部份不可以說,那是你有問題不是我。

要達到最終目的,應該說,最終目的到底是什麼?擺脫中國,不對,這樣說是有問題的,雖說說中國的確是目前台灣最大敵國與國內叛亂團體外部最大資源來源,這一點在正是宣佈獨立建國之前永遠是「現行體制自己造成的」麻煩,但獨立建國目的不是只有擺脫中國,因為這種說法叫做「受制於人」,最終目的,其實就是「台灣人當家作主自成一國」,不用去談中國,中國只是過程中的「其中一項因素」,不是最終也不是全部阻礙。

既然要「建國」,當然要建立一個不受宰制的「獨立」國家(至於硬要限縮解釋成獨立「只」代表從某國獨立出去的天兵,你們語文能力有待加強),而這個國家當然有自己專屬的「憲法」與「名稱」,而且不該與任何過往政權有所混淆。(所以覺得名稱不用改的你也是腦袋有問題)

要知道,現在政府打算推動的只是「修憲」,簡單說,不管怎麼改,憲法本文裡面都會有一個段落記載「修改沿革」,別小看這一段,這一段代表脈落,所以修憲還不算制憲,但我們依然可以逐步把先行「雖然非法但實質有效」統治我們的憲法改得好一點,我要說,這沒啥不好吧?比方說打算改成三權分立,我想說,未來台灣的憲法,難道不是三權分立?那們改一個「暫時湊合著用」的架構來使用不是很好?未來可以無縫接軌不是比較好。

所以,我們可能會嫌修憲「不夠」,但對於好的「修改」,我們會給予掌聲。

監督與鼓勵是可以同時存在的。

這樣說好了,如果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如果慢慢逐步修改到「除了國名,其他部份都跟未來台灣憲法一樣」,然後透過公民投票,選一個新的名稱,一舉改名,憲法也「重新頒布」,那段「沿革」從此就去除成為歷史文獻,新憲法底下只留下一段「本憲法於公元某某年某月某字總統某某號令頒布」的字樣,有何問題?

總之「正名」與「制憲」這兩個從此斬斷統派希望的行動,透過公開向世界宣告,不管對那一種路線的台灣獨立運動者,都會是非常關鍵的,因為這代表舊統治體制的終結(這當然只是一個政治表態,我們很清楚台灣人依然是同一批台灣人,不過政府體制的核心價值觀將會徹底轉換。),這種宣佈台灣從此「擺脫來自中國,已經亡國的中華民國殖民政權的統治」,就是一個宣佈台灣從此「獨立」自主的「建國」行動。

而新的憲法依然會持續修正,畢竟,建國是「永久事業」,沒有完結的那一天,永遠可以追求更好的政府體制。

現在還在針對舊憲法做「修憲」而已,還看得到憲法修改的「沿革」,這還是中華民國殖民體制,頒布新憲法是遲早要做的,就算只是改個名稱重新頒布也一樣,重點是動作要作出來。

當然,這個動作如果沒有足夠的民意做後盾,或者把統派勢力消滅到一定程度,沒那樣容易辦到。

至於有些人覺得這樣太慢,也對啦!我也不反對其他手段,反正最終目的一樣,別忘記,就算你用武裝推翻,實際上對國際宣告的動作,一樣是改名與頒布新憲法,可能差別在於多死幾個人,我同樣不反對就是了,不過我不會自己去幹這種事,你可以去找別人幫忙,我同樣樂觀其成,也會給予支持。

於是,對於賴院長的宣言,與總統關於修憲的動作,我都是「給予鼓勵」,但同時「持續監督修改的方向是否正確」,若要嫌改得更不夠,這有時候比較現實,看的是政治權力大小,我會唸兩聲,但只要方向對,不會多說。

至於同樣一句話,只要是統派說的,都是垃圾話,只要是統派,就是該死,沒有任何討論餘地。你有那種自己親身去玩人體蜈蚣的變態樂趣,你自己去,我就是自己獨立個體,少在那邊玩連體嬰。

更別提統派一堆美國人,只想推別人去當人體蜈蚣,十足是人類文明敗類。

正名制憲獨立建國,是台灣未來唯一的活路,是讓台灣成為正常國家的關鍵,身處有幸有機會親手建立自己國家的一代,哪能不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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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一題,對於華獨與台獨的爭議,我想關鍵在於兩點,一是對於台灣未來的想像,台獨認為台灣要擺脫中國因素,自己獨立建國,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革除中國的符號,尤其是國民與憲法,換句話說,華獨就是認為修憲即可那種人。

如果你很堅持修憲就好,名字不用改,你就是華獨你腦袋有問題,因為你還在崇拜殖民體制。我可以認同現在從修憲開始一步一步來,但我們對終點的相像是很不一樣的。不過這種華獨還算有救,相信遲早他會醒過來,因為很快你就會發現你原先以為的終點其實只是一個過程而已,反正如果你不跟上來,你也會成為被排除對象就是了。

另一種華獨是對華儒奴價值觀的崇拜,這種人也可能是台獨的堅定信仰者,但他受儒教污染太久,奴性堅強,不知不覺喜歡用華國人的價值觀來處裡問題(比方說認為總統可以馬上宣佈台灣獨立,無視民主程序),讓這種人掌權可不算什麼好事情,但也勉強算隊友(至少國家體制可以約束,所以建立正常國家很重要),不過華儒奴思想絕對是人類文明必須革除的劣等思想,這一點沒有退讓空間。

至於覺得中華民國好棒棒,揮國旗就是潮,台獨好討厭我們不講政治好乾淨,但我們不是中國共產黨,只是中國人,有飯吃就好……這類的華獨者……我根本不把他們當成一類政治取向,他們該該歸類的是放進精神疾病分類裡面。

不幸的是,這種人其實還不少,不管是去看世大運的觀眾還是去台大操場「乾淨」抗議的人,裡面都有這種型態的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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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我上面提到的台灣,是指台澎金馬,金馬也是目前中華民國體制下民進黨政權的實質統治範圍,未來正名制憲獨立建國,當然也包含金馬。

我才不管你過去文獻怎麼劃分的勒!法理證據頂多讓金馬民眾有權投票決定要跟那一國(或者金馬要獨立),但實際上他現在就是跟我們同一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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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要不要「宣佈」獨立,是這樣的,我們「事實」獨立(已被佔領體制,但已經是本土政權的姿態),不用重複宣佈,但正名制憲,同樣要重新「宣佈」,然後我們擺脫殖民體制。

所以,在準備好新名稱與新憲法之前,的確沒有宣佈獨立的必要。

要先準備好新名稱與新憲法,因為要宣佈獨立的不是中華民國,是新的台灣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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