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天經地義這玩意

有關同志議題,天經地義這四個字常常出現,或者至少以類似方式出現,比方說天賦人權、上帝律定之類的。

讓我們再來複習一下這張圖:


天經地義是三小?請問各位使用者有沒有想過?對,你們沒想過,你們只覺得天經地義。

你們根本思考怠惰,有夠懶,而且愚蠢不負責任。

我是基督徒,我當然認為有些東西是天經地義的,但我認為天經地義的東西,是因為我講得出道理來,而不是我想用天經地義這四個字來塘塞別人、推卸責任、壓迫他人。

天經地義對我而言從來都是要求我自己用的,那是我跟上帝的約,而我用生命守約。

那是「我」的事,不是別人的,也不該干涉別人。我的天經地義只對我有效,而我很清楚每個人都有不一樣的天經地義。

回到上圖,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天經地義,根本不可能一模一樣,頂多類似,因為如果追求完全相同,到頭來你會發現只有你自己一個人。

如果大家都一樣,就沒有「包容」這兩個字存在的必要了。

到這邊大家可以注意一下,多少人所謂「包容」,是「你要跟我一樣」,但這就不叫包容了。

包容就是認知到大家都不一樣,但「並不覺得這些差異是不好的」--請注意,這裡面並不包含「我必須喜歡這些差異」。

舉例來說,「我包容吃辣的人」,但不表示我「也要喜歡吃辣」(不過我喜歡吃辣倒是真的)。

而且包容也是有限度的,比方說「我包容抽煙的人」,但不表示我「也要喜歡抽煙」,而且如果你跟我在同一個空間的時候,我會要你不要抽,或至少離我遠一點。

所以不要以為隨便說一句包容就好像有什麼道德光環一樣,那只是一種「區隔」。是的,包容是建立在區隔上面的,不要以為包容就表示沒有分別,其實正好相反,包容是建立在區隔清楚之後做的選擇。

例如一群白人上學,沒有包容問題,有個黑人之後才有,因為裡面有「分群」,但又要擺在一起。

不過,久了之後,大家都是美國人的概念形成,又沒包容問題了。但這時如果有個帶頭巾的穆斯林進來,瞬間包容的狀況又出現了。

再強調一次,包容是在做出區別之後才有的行為,所以自我與他者的分辨能力越強,越能有足夠的包容。

搞清楚,是區辨得越清楚、越理解差異,才越能包容。那種搞不清楚的不叫包容,因為以後可能產生衝突,甚至大罵被騙了。

左膠就常幹這種蠢事,把自己想像的道德變成天經地義,然後就成了脅迫他人就範的武器,偏偏他們那種高高在上的態度,跟包容一點關係也沒有,只是北七而已。

包容的行為同樣不是什麼「天經地義」,那是混合了喜好、利益、規定、情勢等等有的沒的東西產出的行為,包容力越強當然相當程度表示你適應能力夠好,但並不表示不包容就是錯的,很多時候不包容反而代表明確的是非價值。

而且你包容人家不表示人家要包容你,不要太一廂情願。例如抽煙的人包容我不表示我包容抽煙的人,如果一起關在小空間裡面的話。

我會趕你出去。

問題還是回到上面那張圖,大家都是一個圓心,人跟人不可能有同一個圓心,所以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天經地義,不會一樣。當然,你可以收買、說服、強迫、欺騙、感動別人做出跟你一樣的表態,但那也只是表態,不見得是心裡認同。

要知道,很多我們現在覺得「天經地義」的東西,古時候誰跟你天經地義?那些東西全是演化來的,未來保證也會繼續演化。

古時候哪來婚姻?你去問東非原人看看。

古時候哪來人權?奴隸主殺死奴隸根本沒有任何責任。

誰跟你天經地義?

在人口稀少的時候,同性戀的確會影響人口增長,要知道,古時候的社會不是以家庭為單位,是家族,所以有兄終弟及--我是說老婆。你玩世紀帝國的時候,如果設定一個「天災」叫做同性戀,讓你一直生不出兵來,你看你會不會賭爛。

所以古時候就算允許同性戀,也照樣要求「至少給我把孩子生下來」。

古時候沒有什麼國家認同「同性婚姻」(只允許出軌),這一點很有社會現實考量,不可惡,也不神聖,只是現實。

你說婚姻是上帝所設?作為基督徒並不否認這種說法,也因此我認為這個祝福人人都有權享有,在古代那個社會限制同婚有其理由,到現在如果無視社會變遷而濫用律法,就只是單純法利賽人而已。

這樣說好了,以現在科技,就算台灣人口少到只剩很危險的2600人,也沒必要禁止同性戀或同婚,但各位可以想想或許會出現新的立法,不管你是誰,都要捐精捐卵,而且只要是生育期的女性一律必須人工受孕,由政府負責生活所需,確保一直有新人口產生。

作為科幻小說家,做這種預測並不離譜,何況這種故事早有人寫過,你只要知道所謂人權從來都不是天經地義的,因為族群的存續很自然的會成為最優先項目,只要族群存續有問題,人權從來不是重點。

在古代,如果一個國家只剩這麼一點人(假設國土面積一樣有台灣這麼大),那的確只有男女才能生子,而維持社會穩定的確需要家庭--家族的組織,這時對同性戀施予懲罰根本正常到不行(也因此有些雖然允許同性戀,卻也同樣不允許同婚--反正生孩子才是最重要的、維持家族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少在那邊給我鬼叫什麼神聖不神聖,那只是一種社會需要的制度而已。

人類社會從部落為核心(需要很多人維持生存),變成家族為核心(需要較多人維持生存),變成家庭為核心(需要父母維持生存),但現在「開始」變成以個人為核心(其實就是以社會制度維持生存),老實說婚姻的重要性越來越淡,個人越來越重要,所以大家才有餘裕用「反正婚姻沒那樣了不起」的觀點去思考「無法產出後代」的同性婚。

(一些單身主義者也不用覺得自己很了不起又或者覺得自己很委屈,尤其某些仇視小孩的,你能活著是因為社會整體支持你,而社會的永續需要的的確就是小孩,整體社會給小孩跟有小孩的家庭某些優勢條件根本理所當然到不行,不然單身的楊威力也不用硬塞一個尤里安給他養了,因為你對社會就是有責任要付。)

也因為現代社會是用社會制度去支撐個人生活,所以婚姻--家庭之外的社會連結制度才會開始被思考,比方說伴侶制度,或者從新思考家庭定義(多元成家)。

這是歷史進程,其實也更接近聖經教導的上帝國度,只是我們的世界準備好了沒有而已。

耶穌自己也說過天上的國度是怎樣(自己去翻翻看,根本沒有婚姻這件事情,更別提想找麻煩的傢伙正是用婚姻這個東西想去框耶穌),如果你要上帝的國降臨,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那你想那些有的沒的幹嘛?

但同志自己也要搞清楚,你們永遠會是少數,你們是上帝所設的自然律中的一個保險機制,用來控制族群數量的,各種生物都有這類機制存在,你們很正常,卻也是顯著少數。

是的,你們是少數,而我們現在的社會是否有足夠能力平等對待你們?這是很現實的。而講白一點,如果你無法把大多數人心中那種對於族群存續的恐懼去除,你如何說服人家讓你們擁有婚姻?要知道,台灣一票人連家人信基督教都會恐懼牌位沒人拜了(比起歧視同志,基督教被歧視有比較少?同運陣營裡多少這種蠢蛋要不要統計一下),會絕後的同性婚(領養?台灣領養率有多低自己去查查看,華人的血統迷思有多智障大家心知肚明,你看中國人嘴臉就知道),不然同婚也不會從基督教國家開始合法化,重點不在於有些保守教派反對,而是基督教本身有反省能力。

而台灣的問題關鍵一直都是華儒奴,不管同運還是反同,兩邊都是。

就我上面提的,包容本身就是建立在分辨上面,基督教傳統是辯證,耶穌大半講話是在對威權勢力進行辯證,辯證對象正是過往僵化的律法。換句話說,作為基督徒如果以為兩千年前耶穌已經辯證完,你只要照抄,無視兩千年來的社會變遷,那你就只是法利賽人,絕不是基督門徒,實際上辯證一直在進行,不管是科學還是哲學,各方面都是,我們必須繼承這項任務。

自己去查查哪個宗教有針對同婚進行神學邏輯辯證的,教會音量最大是因為教會最重視這個問題,正如地心說改為日心說的辯證,被動接受資訊很簡單,但辯證本身才是成長關鍵。

我認為應該平等對待同志,也願意替同志倡導平權意識,也痛恨有人以不公義的態度來對待同志,但這個「包容」很明確的建立在「你的確跟我不一樣」上面,那一點都不天經地義,因為我要同時包容的東西可多著,而我很清楚我沒能力同時處裡所有問題,哪怕這問題對你而言很急迫,但我也有我自己急迫的問題,而我也有希望別人包容我的問題,你以為只有你很急嗎?

我依然願意相信婚姻神聖,或者說正因為重要性變淡,反倒讓神聖性增加,因為那是建立在忠誠義務上面的(古時候反而更多是因為家族利益,徹底不神聖,不然羅密歐與朱麗葉也不會如此受歡迎),同婚同樣有忠誠義務,那是人與人之間最強的「非自然」連結(親情是自然連結,但就算是親情也可能毀壞),你要說上是上帝賞賜的哪裡不自然?我反而要說正因為是上帝賞賜的所以一點都不自然,那是「約」,是後天的。

正因為神聖,所以沒有受到婚姻保障的人渴望婚姻,但也因為神聖,認為婚姻應該持守傳統樣貌的人也誓死守護,所以你以為有那樣好處裡喔?你們兩邊都在那邊天經地義啊!

至於覺得婚姻沒什麼的,那也表示不重要了不是嗎?

而你憑什麼禁止人家因著互相的情感與忠誠意願立約?亞當夏娃正好一男一女就可以解釋成只能有男女喔!整本聖經都把上帝跟人的關係比擬成婚約關係,性暗示更是一大堆,那請問上帝是男的還是女的?

而你憑什麼要求人家變更婚姻定義,你以為形成傳統之後的東西要改掉那樣簡單嗎?你以為那些傳統全是無理取鬧的東西嗎?你有沒有想過更多人覺得你們的主張才是無理取鬧?

看看要求宮廟不要燒香放炮有多困難,明明那玩意在古代只是因為衛生環境很差供品會長蟲所以燒東西驅蟲而已,根本沒什麼了不起,擺捕蠅紙跟黏鼠板之類科技產品效果更好,看來更神聖,但你去要他們不要放炮看看啊!

天經地義?

同樣態度,拿去討論勞權、環保……所有的社會議題都一樣,你以為台灣社會為何會是現在這個樣貌?去理解一下前因後果如何,那種要你拋棄過去向前看的人就是兇手,先抓起來打一頓再繼續討論。

反正他說要拋棄過去向前看,揍完之後請他拋棄就好,連道歉都不用。

留言

  1. 很羨慕你這種你這種如此會論述的人。
    說的話看起來似是而非,有說到又好像沒說到,也算是說話藝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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